收藏博鹰  /   关于博鹰  /   博鹰风采  /   常用问题  /   English 欢迎来到博鹰国际货运代理(上海)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400-856-3088
资讯中心/NEWS
搏鹰业务
联系我们
  • 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热线电话

    400-856-3088

  • 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官方帐号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08-28 点击数:

   规范无船承运业市场及制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加入WTO后在海运方面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承诺,而制定规范提单正是规范其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凭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性质 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能够侧面的反应一个货代公司的实力,拥有这个证书的公司能够订舱、出提货单,并且要给货物办理保险。

 


“以人为本,客户至上”是我们每个博鹰人的信条。

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贴心的海空运服务,

是我们的每天快乐源泉!

快速通道

联系博鹰

咨询热线:400-856-3088            总部电话:0755-27500580/分部电话:021-53853666

手      机:15821174990            投诉建议:18680660565 18938648571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智慧安防科技园A栋866

分部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2313号6幢333室

深圳市博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7009359号-1